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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事認證:通過領事認證辦理各類認證文書有很多,內容包括了公司註冊證書、商業登記證、身分證明等商業認證事務,也包括了投資、貸款、房地產、抵押、貿易經濟法律事務。通過辦理認證文件,客戶得以在各國從事各類商業活動、留學、定居、結婚、繼承遺產,商人得以在各地投資貿易,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各國地方的經濟發展和繁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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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依据:按國際慣例,領事認證是外交、領事机關在涉外公證書、商業文書上證明公證机關、或商業文書出證机關的最后一個簽字和印章屬實。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商務文書能為另一國有關當局所承認,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凡是對外使用的涉外公證書、商業文書一般都應辦理出證國領事認證和使用國的使、領館領事認證(雙認證);按有關協議規定,前往部分國家使用的涉外公證書、商業文書僅需辦理出證國的領事認證(單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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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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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事認證是一國外交机构及其授權机构在涉外文書上确認其本國公證机關或某些特殊机關的印章或該机關主管人員的簽字屬實。經過認證的證書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可為文件使用國有關當局所承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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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慣例:按照國際慣例和我國領事實踐,我國發往國外使用的各類商業和民事證書。 |
| (除免除認證或者有特殊規定的國家外)均需辦理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机构以及文件使用國駐華使館或領館的領事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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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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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領事認證辦理各類認證文書有很多,內容包括了公司註冊證書、商業登記證、身分證明等商業認證事務,也包括了投資、貸款、房地產、抵押、貿易經濟法律事務。通過辦理認證文件,客戶得以在各國從事各類商業活動、留學、定居、結婚、繼承遺產,商人得以在各地投資貿易,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各國地方的經濟發展和繁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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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各國領事館認證(香港公司、BVI公司、英國公司、美國公司或其他海外公司,申請該領事認證一般可作為公司註冊、投資、移民及地方法院之用),也可以用作貸款、房地產、抵押、貿易經濟法律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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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程序 |
| 1、 申請人可將需辦理認證的文件直接遞交或郵寄本公司; |
| 2、 由本公司審查公證書及其它證書是否符合法定的格式要求,公章、簽署人的簽名是否真實、所附的外語譯文有無錯漏、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各國認證机關的要求等; |
| 3、 由本公司審核后直接在公證書上辦理領事認證、由被授權人簽署、蓋章,再由本公司送往各領事館加辦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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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辦理未在當地設立領事館國家的認證,由本公司統一寄往外交部領事司,由外交部領事司在辦理了領事認證手續后統一送往各國大使館申辦該館的領事認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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